当前位置:首页 » 9C控制权

股东纷争录之恒泰艾普:上市公司三国杀(第三季)

文 / 9C资本力 周永信

接上季。

十一、董监之争

2020年9月30日,恒泰艾普收到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发出的《关于提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0月10日,恒泰艾普董事会通过证券部,向硕晟科技转达了拒绝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的回复。

11月3日,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向恒泰艾普监事会发出《关于提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提出《关于罢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敬忠的议案》以及《关于增补董事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要求罢免董事马敬忠(银川中能核心人物),同时提名王莉斐、龙海彬为非独立董事。王莉斐为硕晟科技法定代表人。

11月4日,监事会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11月10日,监事会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的议案》,认为: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形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提出的股东大会需审议的相关提案。

会后,监事会发布公告,对此进行了披露。

当日,恒泰艾普董事会便发布了《关于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所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公告》,明确表示:硕晟科技、李丽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足10%,不具备提请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原因为其增持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恒泰艾普董事会还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违反<公司章程>的公告》,以硕晟科技、李丽萍增持有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由,认为:监事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无效。

第二天,恒泰艾普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硕晟科技及李丽萍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恒泰艾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在“诉讼的起因和背景”部分,公告称:

恒泰艾普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当日披露《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中指出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在2020年8月5日增持恒泰艾普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当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故在达到5%以后买入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硕晟科技及李丽萍认为,在2020年8月5日增持恒泰艾普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已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完全适当的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法定情形,恒泰艾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恒泰艾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硕晟科技及李丽萍,终于意识到了表决权问题的重要性,开始通过诉讼方式,改变被动局面。

但是,他们的诉讼请求,只是请求“撤销恒泰艾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未请求确认《关于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所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公告》无效,后来也没有追加这一诉讼请求。

这一漏洞,后来又被马敬忠等人利用,但好在并未妨碍大局。

他们何时起诉、法院何时立案、恒泰艾普何时收到应诉通知,不得而知。

十二、共同被告

在公告收到硕晟科技及李丽萍案应诉通知的当天,恒泰艾普还发布了另一份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的执行证书。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8,717,909.16元及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该事件的起因和背景为:

恒泰艾普于2019年6月6日向北京银行申请开立涉外融资性保函,双方签订两份《开立保函协议》及《强制执行公证协议》。

经北京银行、恒泰艾普申请,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于6月26日出具了(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39881号、39882号、39879号、39880号公证书,对上述《开立保函协议》及《强制执行公证协议》等进行了公证,依法赋予了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7月17日,北京银行向保函受益人开出保函,保函受益人以北京银行保函为担保方式,向恒泰艾普发放外债贷款欧元990万元。

2020年1月3日,北京银行又向保函受益人开出保函,保函受益人以北京银行保函为担保方式,向恒泰艾普发放外债贷款欧元730万元。

9月28日,保函受益人向北京银行提起索赔,北京银行于9月29日向保函受益人支付代偿款欧元9702371.11元和欧元7201760元。

北京银行支付代偿款后,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8,717,909.16元及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

随后,北京银行又提起了诉讼,将孙庚文、马敬忠以及恒泰艾普的多家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它们曾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保函协议下的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面对多起诉讼,以及硕晟科技及李丽萍的收购攻势,银川中能穷于应付,原来设立两支基金的计划,已不可能实现。

2020年12月18日,恒泰艾普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12月31日,又发布了《关于终止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

十三、一个机会

2020年12月31日,恒泰艾普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所审议议案无关紧要,关键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件事本身,给了硕晟科技和李丽萍一个机会。

硕晟科技和李丽萍,一直在试图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提请补选或更换董事的议案。但由于恒泰艾普董事会一直以“超出5%部分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为由,对此予以阻挠,所以,召开股东大会这件事,一直没能成行。

现在,恒泰艾普董事会自己决定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了,硕晟科技和李丽萍作为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完全可以直接提出临时议案了。

1月5日,恒泰艾普收到硕晟科技及李丽萍发来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增补董事暨提名王莉斐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增补董事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这一请求,恒泰艾普董事会没有理由反对,只得公告:同意提名王莉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但是,王莉斐并未当选为董事。

未当选的主要原因,还是恒泰艾普一直坚持的观点:硕晟科技和李丽萍超过5%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法院尚未判决,恒泰艾普继续以此对抗。

十四、再次暴雷

2021年1月29日晚,恒泰艾普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亿元至12.8亿元。巨亏的主要原因与2019年一样:计提商誉、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

2月4日,恒泰艾普发布《关于公司现有债务及诉讼仲裁的公告》,称:因公司账面无足够货币资金,无法履行部分到期债务还款义务。

2月5日,恒泰艾普发布《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因北京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下属三家子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共2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270.91万元。

4月29日,恒泰艾普发布《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3.36亿元,实收股本7.1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已经暴雷,2020年继续暴雷,市场一片讨伐之声。

十五、乌云压顶

2021年5月19日,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硕晟科技与李丽萍,以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向恒泰艾普发出《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函》,一口气提了十四项临时议案。

其中,议案一至四为《罢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罢免马敬忠在内的四名银川中能方非独立董事;议案五及六为《罢免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罢免两名独立董事;议案七至十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十一及十二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选举硕晟科技的法定代表人王莉斐等人为董事。

恒泰艾普接到上述《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函》及相关议案后,并没有马上予以披露。

对银川中能来说,这已是乌云压顶之势。

危机之下,银川中能急寻出路。

银川中能自知,以自己实力,已无力掌控恒泰艾普。既然如此,不如找寻下家,转卖控制权,总比束手就擒的好。

5月21日,恒泰艾普与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发电”)签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由恒泰艾普向山能发电发行股份。发行完成后,山能发电将持有恒泰艾普23.08%的股份,成为恒泰艾普的控股股东。

5月25日,恒泰艾普一口气发布了26份公告。

其中,《关于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称:5月19日硕晟科技与李丽萍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函》中所列临时提案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银川中能以此阻止硕晟科技与李丽萍改组董事会。

另外,《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对与山能发电控制权交易进行披露。银川中能迅速推进此交易,以图引进新玩家,对抗硕晟科技与李丽萍。

银川中能想的不错,可惜动作太晚,已经来不及了。

(未完待续,下季更精彩……)

关于作者:周永信,9C资本力创始人、律师,著有《左手企业经营 右手资本运作》一书。

相关文章

关于9C

9C资本力,中小市值公司决策者独立顾问。

实控人 / 十大股东 / 董事会 / 董秘的闭门决策支持 —— 看清企业、解码对手、产融成长、资本进退、保护控制权。

独创9C方法论,项目信息保密,9C闭门诊(知己)、9C竞争X(知彼)无需内部资料。

产融成长,指产业+资本,以协同、轮动的方式,驱动企业资产、业绩、市值成长,进而驱动股东股值(股权价值)成长,同时保护控制权。

9C闭门诊

9C闭门诊,中小市值公司独立第三方企业诊断,实控人/十大股东/董事会/董秘的闭门决策参考,在关键节点,提供对企业的本质认知。

诊断对象:中小市值公司(A股,300亿内)

应用场景:年季报前后、董事会前、重大决策前

使用方法:独创的9C系数方法论

三维穿透:质地评测、成长透视、问题诊断

无需尽调:基于公开信息,无需内部资料

独立视角:无利益相关,不带立场和滤镜

极致效率:1周研究+1小时闭门解读

注:9C系数简要分析,相当于脱敏版9C闭门诊,可参见已公开案例。

9C竞争X

9C竞争X,用9C方法,从基因层面解码竞争对手(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充分的非上市公司),看透局限与边界,中小市值公司/非上市公司决策参考。

六维解码,层层递进:

1.成长模式:对手靠什么成长?这套打法可持续吗?

2.长板优势:对手最厉害的地方在哪?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3.短板劣势:对手相对的短板和劣势是什么?

4.弱点软肋:对手真正脆弱、要害、怕的地方在哪?

5.战略边界:对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6.行为预判:在某些情况下,对手最可能的反应是什么?

以上6个问题,1到2周研究,90分钟闭门解读,讲透结论与逻辑,不给战术建议,只给高纯度战略级认知。

注:9C闭门诊+9C竞争X,构成知己知彼认知差组合。

9C决策坊

9C决策坊,中小市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专属的产融成长战略咨询。标准版6周、加急版4周。

它站在管理层之外,用公开信息和9C数据库独立研判,把产业、资本、控制权放在同一张图上——先出可被质疑、可被修正的战略议案,再与决策者逐项推演、对3—5个关键问题做有限定向校验,最终交付《产融成长战略方案》,回答“往哪走、靠什么成长、控制权底线怎么设计”。

传统咨询沉入内部信息、交付系统化报告;9C决策坊的独立性来自“退出来”,不给运营方案、不做长期陪跑、不替决策者拍板,只在重大决策前提供一份不被内部叙事牵引的判断参照。

9C资本决

9C资本决,中小市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专属的资本进退决策咨询。标准版3周、加急版2周。

它针对并购、融资、资本扩张、出售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等重要资本动作,在决策前独立判断“这个动作该不该做、以什么结构做、做了之后控制权还安不安全”。

管理层有推进动力、FA有佣金驱动、律师只看合规——9C资本决站在决策者立场,用公开信息加项目信息独立研判,出可被质疑、可被修正的研判议案,再推演聚焦、对3—5个关键问题做有限定向校验,交付《资本动作决策方案》。

9C控制权

9C控制权,中小市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专属的控制权服务。

律师团队与资本团队一体作业,先算资本压力,再定法律防御顺序。按阶段拆成三条服务线:风险扫描(2周9.8万)快速判断风险在哪、要不要防;提前防御做定向验证、防御方案和法律文件;争端解决由律所承接诉讼代理,诉讼策略与防御方案保持连贯。

判断、文件、诉讼出自同一体系,防御失败也有人接着打。

9C顾问

9C顾问,中小市值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的产融成长战略伴侣。

它不是单次诊断,不是专项拼盘,而是嵌入决策节奏、跨年陪伴的长期服务。首次委托即完成一次完整的9C决策坊,把战略方向和底线定清楚;此后每季报后有《季度9C研判》,对照上一季度判断,1小时掌握行业、对手、企业变化;年报后做年度修正,不刻舟求剑。

另有每年3次突发研判专享响应,关键时刻不耽误。它与单次专项的根本区别不是打包更便宜,而是认知复利——第二年不需要从零开始理解你的企业,季度研判之间有对照,年度修正有上一年度方案作基准,判断的连续性本身就是决策质量的一部分。